全港直資學校均設管治檢討小組委員會,負責就學校管治與財務控管進行內部稽查,教育局早前宣布從今學年起,把每三年檢視周期放寬至六年,而每周期所檢視的時間表與範圍,亦交給校董會靈活決定,毋須按當局規定逐一完成。直資學校議會主席陳狄安指,經過兩個三年檢視周期後,目前直資學校的管治水平,已較十年前審計報告發表時大為改善,新措施提供彈性之餘,亦無損內部監督。 記者 梁子健

教育局早前向全港直資學校校監發出通函,公布管治檢討小組委員會運作的優化詳情,由今學年起,以往三年為限的檢視周期將延長至六年;每個周期內須完成檢視各主要範疇的規定,亦在今學年起取消,委員會須在每個檢視開始時,向校董會呈交檢視工作的建議時間表與範圍,校董會可按需要靈活決定,每個周期首年的十二月底,學校須把檢視工作時間表複本呈交當局記錄。

陳狄安:無損監管

優化管治檢討小組委員會有三大檢視範圍,包括人力資源管理(員工投訴機制、薪酬福利政策)、財務及資源管理(投資政策、商業活動),以及學校學費減免及獎學金計畫。這項措施源於一○年的審計報告,揭示直資學校行政及帳目混亂的問題,當局一二年推出政策,加強直資學校管治及內部監控。教育局指,在一四及一七學年展開的兩個檢視周期,大部分直資學校在小組委員會支持下,已積極在校內訂立所需的校本政策及程序,確立持續改進的文化。

直資學校議會主席陳狄安認為,優化措施有更彈性之餘,也有助內部監控更深入,「每年選擇檢視不同範疇,能夠較以往三年全部檢視更為深入,既不會走漏眼,同時不能只偏看某範疇。」他指以往兩個檢視周期,管治檢討小組委員會在校內「自行驗身」,譬如發現學校有待完善與不夠清晰的政策,匯報予校董會作出糾正,而成員多具備財務、法律專才,故經過六年的兩個檢視周期,現時直資學校的管治與內部監控,已較當年審計報告發表時有所進步,「大家都看齊了,規範亦有完善,確保資源用在合適地方。」

陳狄安續稱,除了管治檢討小組委員會的內部監控外,教育局亦會不定期對直資學校的管理及財政進行稽查,規管上較津貼學校更嚴格,相信新措施不影響直資學校的管治機制。

全文刊於《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