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大潭峽懲教所將作羈留設施 加強處理免遣返聲請
01月19日
李家超說,政府處理免遣返聲請,每年需花費大量公帑,2019至20年度就花費了約9億5千萬元。自2016年初,特區政府已展開全面檢討,並實施了多項措施針對每個環節,這包括在源頭打擊偷渡和逾期逗留;加快審核聲請和上訴;加快遣返;加強打擊黑工等。數據顯示現時尚待入境處處理的個案由最高的超過11000宗回落至數百宗,而尚待上訴委員會處理的上訴亦由最高的超過6500宗下降至約1700宗。
李家超指,有聲請人因涉嫌干犯搶劫、傷人、販毒等罪行被捕,警方已大力打擊有關罪案,但在2020年頭11個月仍有800多名獲擔保外釋的非華裔人士(其中絕大部份為聲請人)因涉嫌干犯刑事罪行被捕,情況不可忽視。為保障社會治安不受破壞,現行羈留政策會把干犯嚴重罪行、有治安風險、有機會潛逃或再犯罪的聲請人羈留在入境處轄下的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確保這類應被遣返的人不會對市民構成威脅。這中心是入境處現行唯一的有關羈留設施,可容納最多500人。
李家超指表示,政府上月向立法會提交了《2020年入境(修訂)條例草案》,希望草案得到議員的支持。政府一直積極探討利用懲教署轄下的空置院所增加羈留名額,大潭峽懲教所將由懲教署負責日常管理。被羈留於大潭峽懲教所的聲請人是按《入境條例》下被羈留,而不是《監獄條例》下的囚犯,待遇與被羈留在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的人類似,這做法是現行法律允許,不需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