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違檢疫令遭判罰 至今103人被定罪 01月19日 列印 一名男子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8000元。資料圖片 兩名男子因違反強制檢疫規例,今日於裁判法院被判刑。截至今日,共有103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35歲男子,他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2020年6月26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8000元。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37歲男子。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2020年8月23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及脫下手環。他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