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因為英國外相藍韜文及前外相聶偉敬等人的政治施壓,向律政司辭任黎智英等人的非法集結案的檢控官。Perry被法律界形容為「神級」大狀,備受法律界推崇,藍韜文等英國政客為阻止他出任檢控官,不惜施以人身攻擊,包括斥責他「唯利是圖」、「無良知」;有知情者指出,其實Perry接辦律政司案件,一向只收三萬元一日,遠低於香港一級資深大狀,他接辦案件並非為錢,而是享受當中的挑戰。

Perry一向是律政司「愛將」,曾經接辦過曾蔭權案、許仕仁案等重要官司的主控官,他今次接辦黎智英案,相信當中並無政治考量,結果卻惹來政治追擊,相信他亦始料不及。知情人士表示,Perry在英國法律界地位口碑極佳,大有機會出任英國檢察總長或法官,面對英國政府高層壓力,自然不會為了香港而影響自己的發展。問題是,英國政府以及政界為何要對這宗案件施以如此大的政治壓力呢?

在英國政界及法律界開腔反對Perry接辦這宗案件之前,香港大律師公會已經表態反對。眾所周知,香港法律界是民主派的陣地,今次黎智英李柱銘等九名民主派人士的非法集結案,辯方可說盡攬香港頂尖大狀,包括五名資深大狀及七名大狀,有余若薇、何沛謙、駱應淦、潘熙及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等;而控方的法律團隊則相對薄弱,只有大律師林芷瑩以及律政司一名高級檢控官。據悉,今次案件由於證據確鑿,雙方主要爭拗的是法律觀點,包括相關罪行是否違反《基本法》。Perry擅長打人權官司,他出任主控官,將令控方勝算大增,亦有助釐清重要的法律原則問題;律政司聘請他出任主控官,完全是在普通法制度原則下行事。相反,支持辯方的大律師公會及英國政界卻是訴諸政治壓力,有法律界人士直言,他們此舉明顯是怕「輸官司」而進行政治干預。

不過,英國政客此舉卻亦是對源自英國的司法制度「刮了一巴掌」。普通法的傳統,就是透過控辯雙方在法庭上的爭辯,協助法官判案。現在英國政客及大律師公會要透過政治干預這個過程,難免令人感到,所謂英國的司法公正亦都不外如是;亦是更進一步顯示反對派與英國政客「里應外合」。昨天,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評論事件,表示「當本港的制度沒有扭曲,外國的批評完全不合適,但若現時政權不守規矩,批評『百姓點燈』便不公道。」作為一位法律講師,張達明此說,已對香港司法制度投下不信任票,而他的「百姓點燈」亦有點奇怪,難道英國外相亦是「百姓」?當張達明這類學者亦視「規矩」如無物,那大家就唯有訴諸拳頭,無得埋怨。

全文刊於《星島日報》「大棋盤」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