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英國本月底開始接受持BNO護照人士循新途徑申請赴英定居及移民,中國已表明會對英方此項措施採取反制行動,外界關注下一步是否處理雙重國籍問題。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昨撰文提出,香港人申請入籍外國是一種放棄中國國籍的表現,等同放棄《基本法》下永久居民的身分和權利,包括選舉和居留權。他提醒,申請外國籍需要長時間,倘由申請開始便須放棄中國籍,一旦最終不能入籍海外,或變「移民難民」。

湯家驊在社交網站撰文談香港人的國籍問題,在《基本法》下,香港有永久居民與香港居民之分,「分別其實只在於永久居民有選舉權、參選權和居留權,但其他所有特區的自由和權利皆與香港居民相等。」按《基本法》第二十四條,永久居民主要建基於中國公民身分上,或在香港通常居住七年以上,以香港為永久居所的人。所有國家均視選舉和居留權為公民權利,而非人權,所以這些權利只有擁有國籍的人才可行使。

湯家驊特別提出,香港任何人申請入籍外國,其實是一種放棄中國國籍的表現,「中國與絕大部分國家一樣,不容許雙重國籍,放棄中國國籍等同放棄《基本法》下永久性居民的身分和權利,二者不應共存」,既然不願意生活在「一國兩制」下,那麼放棄「一國兩制」下的政治權利也算是一個合理的選擇。

至於如何界定這些人甚麼時候才應被視為正式放棄中國國籍,湯家驊提到,過去無論是國家或特區,在執行《國籍法》時均比較寬鬆,甚至要求作出法定聲明才接受已放棄國籍及永久居民身分,這是否間接容許非香港居民行使選舉權是一個嚴肅的政治問題。

恐淪為「移民難民」

湯家驊又提醒,有人若想在其他國家取得其國籍,必須先居住滿一段時間,如果放棄中國國籍需由申請入籍他國開始計,申請人在一段長時間內會變成無國籍人士,「若最終不能成功入籍更可能成為永久性的移民難民。」

此外,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昨在北京閉幕,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透露,會議集中研究內地的法例,並無關於香港議題。

針對BNO護照問題,譚耀宗說,英國單方面毀掉中英之間的協議,他並不知悉中方有何行動及措施,亦不想猜測。

至於香港議題未來會否在人大常委會會議或兩會討論,他說按過去經驗,特區政府曾就政府自行處理不到的議題,提請人大常委會處理,屆時人大常委會才會考慮,目前未有聽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