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在反修例期間,多次在政府記者會上「追擊」官員,惹大量投訴後被港台延長試用期,日前再收通知要第二度延長「試用期」一百二十日。

去年十月,利君雅的公務員職位三年試用期屆滿前,被港台通知延長一百二十日「試用期」,以便重啟投訴調查,原至月底完結,但港台日前再通知她,由於調查未完成,向她發出另一份新合約,為期一百二十日,直至重啟的調查結束,再視乎調查結果決定她能否正式成為公務員。她須在七日內、即本月二十八日前簽約,否則將等同離職。據了解,一般公務員完成三年試用期會獲約滿酬金,她的約滿酬金亦遭扣起直至完成調查。

港台工會主席趙善恩批評管方是「花式炒利君雅」,質疑管方做法不尊重前綫員工,形容是對員工的侮辱,不排除管方再度延長調查是想推翻原先的調查結果。

港台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會按既定機制和程序,包括公務員事務局的既定指引和《公務員事務規例》處理員工聘任安排。

維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