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偷錢淪為性奴 印尼看護向同鄉哭訴揭七旬僱主惡行
01月23日
判決書指出,70歲已離婚的姓蘇老翁,子女2017年7月聘僱小花(化名)照顧他,2019年11月6日晚上,老翁誣指小花偷錢,要通知中介公司並報警,把小花遣返印尼,如不想被遣返須與他性交,小花隻身到台灣當看護,迫於經濟,需工作購錢,只好順從。
事後小花感屈辱向同鄉朋友哭訴老翁惡行,同鄉把此事轉告其僱主,其僱主感到憤慨決定報警,警方將小花帶離老翁住處,醫院檢驗出小花體內有蘇男殘留的DNA。
老翁被調查時一再辯稱是小花主動求歡,不過台中地院審理時,他終改口坦承犯案,考量他最終坦承犯行,已賠償小花而和解,又已是70歲老者,遂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刑1年2月,緩刑4年,接受10場次法治教育,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