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早前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通告,指去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須在收信函後四星期內,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認為,有公務員擔心違誓後果或會涉及刑責。

梁籌庭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在政府提出要求公務員簽署宣誓聲明後,接獲多名成員查詢,亦有不少公務員擔心簽署聲明會否影響辭職安排。他又指,公務員擔心拒簽聲明及違誓的後果,亦擔心會被以言入罪,亦有人擔心會否涉及刑責而需坐監,認為政府應作清楚交代。他亦指,對於年輕人而言,公務員的薪酬及福利並非特別吸引,而中層公務員亦獲私人市場青睞,並指擔心政府增加制肘,或會減低公務員職位的吸引力。他又指,公務員是否以個人身份發言由政府定斷,因此公務員的言行需小心。

同場的郵政署前署長譚榮邦則表示,自前年的反修例示威開始,公務員體系出現變化,認為政府應有所規範,而宣誓內容亦只涉及職業道德,而非涉及政治因素。而民政事務局前局長藍鴻震則指,公務員宣誓有示範作用,並指公務員可利用私人身份評論,但不應以公職身份批評政府。

立法會前議員范國威表示,只靠要求公務員宣誓不代表可以達到有效管治,並形容宣誓為高壓手段,有如思想及言論自由的「金剛圈」,亦會令公務員擔心未來將動輒得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