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反制BNO料不影響其他移民計畫
01月25日
根據人大常委會修改一九九六年通過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持有BNO的港人,都是中國公民,這些中國公民可持有BNO作為旅遊證件,去外地旅遊,但不能因此而在香港或內地擁有領事保護權。至於已經移民海外的港人,除非他們持有效證件向入境處申報,否則他們仍被視為中國公民,不會因為離開香港超過三年,而喪失香港居留權。此一「解釋」,變相容許港人可以擁有雙重國籍。
自從英國政府宣布推出BNO移民計畫外,中國外交部強烈批評英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中的承諾,表明將不會承認BNO作為旅遊證件的地位。不過,此一反制措施的作用非常有限。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就建議中央嚴格執行中國國籍法,以劃綫方式,在某個日子後移民外國的港人,就會喪失中國國籍,並因此喪失香港永久居民資格。不過,這個劃綫建議,不止針對BNO移民,亦會波及其他國家的移民計畫。
據了解,中央無意擴大BNO反制措施的波及面,打算只針對BNO移民計畫進行反制。有建制中人就指出,目前對於反制BNO計畫的建議中,有激進亦有溫和方案。最激進的建議,是將BNO持有人視為放棄中國國籍,並取消他們的投票權;次一等的建議,是認為當BNO持有人申請英國「居留簽證」,即視為放棄中國國籍;至於較為溫和的建議,則認為應該待申請BNO「居留簽證」的港人居住六年正式入籍英國後,才喪失中國籍。
據聞,在上述三個方案中,最後一個方案目前呼聲最高。有建制中人解釋,BNO持有人申請「居留簽證」後,仍未算是入籍英國,若此刻取消他們的中國籍,他們就會變成無國籍人士,這與中國國籍法並不相符。若要採納此一方案,屆時,以BNO成功移民英國的港人,就會喪失香港永久居民身分。
杜良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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