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改善政府服務承辦商僱員待遇的檢討報告,顯示2019年4月實施改善措施後,非技術僱員的時薪中位數增加至45.5元,增幅23.8%,扣除同期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和消費物價指數,淨增幅亦達14%。

檢討分析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間,由食物環境衛生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房屋署和政府產業署實施改善措施後批出的合約資料。研究涵蓋的約25,500名受惠於改善措施的非技術僱員,根據報告,一名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八小時的潔淨或保安員工,每月基本薪酬增加約2,100元至約11,270元,完成合約另可獲得約滿酬金。

政府發言人表示,這些僱員薪酬上升,足證改善措施對提升他們待遇和勞工保障,成效顯著,而政府相關服務部門的開支亦平均增加四成多。

政府自2019年起實施一系列招標外判服務合約改善措施,包括增加標書評分制度下的技術比重,以避免「價低者得」的現象;採購部門在運作情況許可下採用為期至少三年的服務合約;為僱員提供合約約滿酬金;提早享有法定假日薪酬;及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信號發出時工作獲發額外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