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現時有不少免遣返聲請案件仍積壓,司法機構表示,2018年至2020年9月30日為止,向原訟庭入禀與免遣返聲請有關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有1879宗,上訴庭民事上訴案有349宗,終審法院民事上訴許可申請有199宗。

司法機構表示,就與免遣返聲請有關的法援申請方面,2017年接獲1020宗,批出32宗;2018年接獲1500宗,批出46宗;2019年接獲690宗,批出71宗。司法機構指出,在被拒絕的申請中,絕大部分是因為未能通過案情審查。事實上,與免遣返聲請有關的法援申請的獲批比率甚低。2017年至2019年,這類案件的獲批比率為4.6%,只佔所有獲批法援民事案件的0.84%。個別律師或大律師接辦過多免遣返聲請案件的情況並不存在。

司法機構指,司法機構認為,適時增加司法人員的人手,是最快速有效應付大量免遣返聲請相關案件的方法,因此沒有計劃為此而設立特別法庭、延長法庭的辦公時間或安排法庭於星期六開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