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向葵涌光輝圍一間懷疑將冰鮮肉當新鮮肉出售的新鮮糧食店採取突擊行動。行動中,署方人員在該持牌新鮮糧食店檢獲約250公斤懷疑冰鮮豬肉,並即時封存作進一步調查。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該店舖持牌人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如有足夠證據,署方將提出檢控。此外,署方人員亦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向該新鮮糧食店發出口頭警告。

發言人重申,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肉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將冰鮮肉作新鮮肉出售屬違反持牌條件,如有足夠證據,署方會考慮取消有關新鮮糧食店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