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大學1月11日發生潑粉末事件,警方再拘捕3名中大學生,連同當日拘捕的一名20歲中大學生,共拘捕4名年齡介乎19至22歲男子,他們部獲准保釋候查,2月下旬要向警方報到。警方表示,案件由新界南重案組第一隊調查,並不涉及國安處人員。

警方指,由於案件涉及嚴重的可逮捕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59C條,向被捕人收取非體內樣本,即唾液,作進一步調查。

本月11日,有多名黑衣蒙面人士在大學站對開叫囂,推倒中文大學保安崗位欄杆,並推撞保安及潑灑不明粉末,其後人群逃去。警方接報趕到,在場拘捕一名20歲姓曹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