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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日(27日)上午接報,指一名男子於港鐵寶琳站外懷疑盜去兩部單車。警員其後於將軍澳常寧路附近單車徑截停該名男子,並於該名男子位於將軍澳區一單位檢獲多部單車及零件,經調查後,該名49歲姓譚男子涉嫌「盜竊」被捕。

此外,將軍澳警區特遣隊人員於今日(28日)上午進行反罪惡巡邏期間,於唐俊街近寶邑路之單車停泊處發現兩名本地男子形跡可疑,警員遂上前截查。警員其後於兩名男子身上分別搜出多樣盜竊工具,包括剪鉗、六角匙、螺絲批、鎅刀。經初步調查,警方相信兩人企圖拆除及偷取停泊於上址之單車以及相關零件。47歲姓司徒男子及49歲姓何男子均涉嫌「外出時備有盜竊工具」被捕。

所有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

警方強調,盜竊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0年,市民不要因為一時貪心而犯案。將軍澳警區會致力打擊街頭搵快錢罪案,亦希望藉此提醒市民要時刻保持警覺,妥善看管自己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