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騰華:執法部門取資料需手令 通訊商資料庫不會與政府連接
01月29日
政府建議儲值卡用戶需向電訊商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等,即身分證內的資料,方法是用戶購買電話卡時提供身分證副本。邱騰華指,所取用的資料與登記月費形式的電話卡無分別,對守法的市民無影響。
被問及相關規管是否為了加強監控,邱騰華強調,現時市面上有1200萬張匿名電話卡,相關情況值得關注,規管儲值卡是為了打擊用太空卡執行的相關罪行。而電訊商所儲存的資料並不包括通話記錄及內容,若有執法需要,相關執法部門亦需手令才可取用作身份核對之用。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補充,政府部門在緊急情況下會向電訊商取用資料,例如在生命拯救、嚴重罪案、綁架、販賣人口等情況,指規管令「少一個人財產受傷害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