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肺炎男病人4年前康復後贈送1隻手錶給威爾斯親王醫院女醫生,以答謝對方,對方未有向醫院管理局申報下收取謝禮,2人分別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及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裁判官李志豪今午在屯門法院接納2人均沒有貪污意圖,案發只因涉案女醫生疏忽,加上醫管局訓練不足,遂裁定2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涉案病人邱玉來於2016年6月因患肺炎入住威院,由任職威爾斯親王醫院內科及藥物治療部,時任醫管局副顧問醫生41歲女被告雷頌恩負責診治。邱1個月後出院,於同年12月26日將價值近2萬港元的手錶放在病房。雷曾想退回手錶不果,徵詢上司後收下手錶。

李官指涉案手錶雖出自常見品牌,但沒有嵌上黃金或鑽石,法庭不能排除雷不清楚其價值,如其所言。2人亦非直接或暗中交收手錶,邱將其放置於病房待雷到取,雷收悉後亦曾查詢上司,故可見2人無貪污意圖。李官再指時常有病人饋贈禮物以答謝醫護人員,接納邱行為同屬此流,若因此受刑責,實屬嚴苛。李官又指事件屬雷疏忽漏報,並受上司誤導,加上審訊時證供顯示即使資深醫生亦未必熟習指引,實屬醫管局訓練不足。李官終接納2人均有合理辯解,裁定2名被告罪脫。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