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與海關採取聯合行動,在北角春秧街打擊多間懷疑以冰鮮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持牌新鮮糧食店。

行動中,食環署人員在兩間持牌新鮮糧食店共檢獲約520公斤懷疑冰鮮豬肉,並即時封存作進一步調查。同時,4間店鋪持牌人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的調查仍在進行,如有足夠證據,署方將會提出檢控。此外,食環署人員亦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向5間新鮮糧食店發出口頭警告。

食環署發言人說,任何人士未獲批簽而售賣冰鮮肉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署方會繼續密切監察零售層面出售的新鮮肉類及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眾健康。此外,如發現將冰鮮肉當作新鮮肉出售而違反持牌條件,署方會考慮取消有關新鮮糧食店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