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英文差,老師「講書」我發夢;尤其文法,我幾乎都聽不懂,當時自責甚多。

聽不懂老師的說話是因為自己愚蠢,不專心是我的過錯,對書本提不起興趣是因為自己能力低看不懂,而不想做功課、考試不溫習是因為自己懶惰,當時我覺得自己是一個又蠢又懶的小朋友,自我價值低。

今天,我看到許多小朋友好像和從前的我一樣,面對英文,沒有自信之餘,還多了一份罪疚感,他們讓我想起從前的自己,內心難過。

長大了,我才發現,原來學校的課程「可以是」不如理想,老師們「可以是」不擅教學,教科書「可以是」既沉悶又不合理,功課默書測驗考試「可以是」莫名的繁多,原來錯的不一定是孩子們,構成「蠢材」和「懶蟲」總有其原因。

人們大多不會質疑「大人」,因為挑戰權威是自找麻煩的舉動,唯有,也是無可奈何地把責任推在孩子身上。可怕的是,孩子相信自己差勁、自我價值低。

早前聽到老師在Zoom課堂和小學生說present tense、present continuous tense、pronoun、object pronoun等,當時想,有多少個孩子能明白和吸收,而所謂的「明白」和「吸收」,若只局限在作業和考試上,但不能真正應用在現實生活上,意義何在?

英語文法裏的學名,對香港孩子意義不大,因為英語不是母語,他們沒有足夠的「底子」去理解,例如時態(tense)的應用。

要學好英文,其實很簡單,多讀有趣的書,老師也好,父母也好,把資源(精神、時間、金錢)都放在好書上,英文自然會好,到時,文法也會無師自通。

陳東紅
作者擁有十多年英語教育出版經驗,曾參與英文學生刊物創刊工作及出版英語兒童書籍

文章刊於《星島日報》2月1日教育版專欄「親子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