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四人涉隱瞞行程私自外出 拘役4個月
02月01日
三宗案件都是在去年初發生,其中一名阮姓男子從湖北潛江自駕回到深圳龍崗家中,與物業簽署了《居家隔離觀察承諾書》,然而,在隔離期身體不舒服,卻不向物業和社區工作人員報備。相反,他還每天駕車外出,直到在醫院就診後才在調查電話中說出自身狀況。其後確診,小區有300多名居民要臨時緊急隔離。
另外,一對年近六旬夫妻以及一名男子隱瞞曾到過疫區湖北,回深圳後到過超市及藥店,更私自駕車到機場接人,兩人後來確診。另一名黃姓男子從湖北回深圳後,外出行程包括訪友、買藥,即使帶身體不適的子女到醫院就診仍隱瞞行程。後來,黃男自己身體不舒服,就診時依然否認去過湖北,最後是其妻說出了行程。
四人因不遵守傳染病防治規定,被判拘役四個月,要就地拘禁並強制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