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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今日公布1973至1976、2005至2007及2012至2018年出生的香港居民換領新智能身份證的時間表,另外亦宣布就1962至1963年出生的香港居民的換證時間表作出修訂。

符合申請資格人士 申請限期
於1962或1963年出生的舊款智能身份證持有人 2020年7月28日至
2021年2月20日 (經修訂)
於1973、1974、1975或1976年出生的舊款智能身份證持有人 2021年2月22日至
7月9日
於2005、2006、2007、2012、2013、2014、2015、2016、2017或2018年出生的舊款智能身份證持有人 2021年5月3日至
9月18日

入境處指,相關的修訂命令將於2021年2月2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入境處表示,各換證中心已於2021年2月1日起恢復服務,同時明白受換證中心暫停服務的影響,部分1962或1963年出生的香港居民或未能在早前公布的申請限期內申領新身份證,因此延長1962或1963年出生的香港居民申領新身份證的限期,至於早前已公布有關1970至1972年出生的香港居民的換證時間表,則維持不變,其申請限期為2021年4月30日。

入境處亦呼籲從未預約的人士應先登入網站www.gov.hk/newicbooking、使用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或致電24小時電話預約服務熱線2121 1234,預約辦理換證手續。申請人亦可於網上或流動應用程式預約時預先填寫表格,以減少輪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