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領館接觸囚犯被拒 懲教署指不承認中國公民雙重國籍
02月04日
懲教署發言人指,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除非中國公民已申請變更國籍或退出中國籍,且其申請已獲批准,否則他仍是中國公民。 署方一直根據上述原則及相關法例,制定在囚人士的探視事宜及相關管理措施。
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及中國與不同國家簽訂的領事保護雙邊協定,被羈押的外國人,外國領事對其國民有探視權;對被羈押的中國公民則沒有探視權。
外電報道指加拿大當局1月18日接到通知,一名擁有加拿大和中國國籍的香港在囚人士,被告知需要就國籍作出宣稱,又指有跡象顯示,越來越多在港被囚、擁有雙重國籍的人士,遇到同樣情況。加拿大外交部發言人提醒,希望獲得該國領事服務的加籍人士,任何時間都應該展示加籍身份。
外電又引述有外交官稱,香港政府自回歸以來,大致上容許雙重國籍人士與領事館接觸,但這情況自去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開始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