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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去年舉辦六四集會後,共26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以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分別遭票控舉行、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現為至區域法院案件,今午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案件合併申請。其中正還押的黎智英已於今早11時許經「鐵甲威龍」囚車押抵西九龍法院。正還押的黎智英、黃之鋒及胡志偉3時許由懲教人員押解出庭,3人均精神不俗,不斷望向公眾席,向眾人點頭揮手致意。

案件由法官郭啟安處理,眾被告由大律師黃宇逸及律師文浩正代表。文浩正表示朱凱迪、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將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5人獲排期至今年4月30日作正式答辯及求情。

案件其餘被告押後到6月11日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作案件管理,以待前年8.18民主派8人未經批准集結案審結,相關法律爭議明朗化。

聆訊時郭官指本案並無超出裁判院權限,並談及區域法院「都唔係冇乜嘢做」,引來哄堂大笑,郭官續向控方查問何以決定轉介本案到區域法院處理。控方代表檢控官劉允祥回應指主要因本案牽涉重要法律爭議,相當複雜,亦關乎憲法,故交由區域法院審理。

郭官再質疑若續於區域法院處理,被告眾多,審期必長,或因相關法援及法院成本耗費更多公帑,著控方考慮將認罪5人交回裁判院處理。惟郭官亦強調律政司提控具自主權,法庭會尊重,但預期律政司會「理性、合理運用」權力。劉文2人表示為方便流程及儘快處理案件,均主張續於區域法院審理,以免進一步拖延,節外生枝。郭官遂順應要求,將5人排期於4月30日上午灣仔區域法院處理。

就餘下被告案件,郭官憂慮民主派8人8.18未經批准集結案審結後,其中一方會不滿上訴,甚至上訴至終審法院,若辯方欲待相關法律爭議明朗化後才排期答辯,將拖上至少一年半載。文浩正回應指待8.18案於區域法院審結後,可供辯方考慮判刑等一籃子因素作正式答辯,相當能平衡各方面考慮。郭官遂決定押後餘人案件至6月11日下午作案件管理,屆時須恢復案件答辯方向,並決定如何併拆案件。

26名被告分別為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陳皓桓、何秀蘭、胡志偉、梁國華、黃之鋒、羅冠聰、袁嘉蔚、梁凱晴、岑敖暉、何桂藍、張崑陽、梁國雄、朱凱廸及楊森。除黎智英外,其餘25人被控於去年6月4日在維園外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另外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黎智英、郭永健及陳皓桓共13人被控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再被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2名被告羅冠聰及張崑陽早前缺庭,法庭已發出拘捕令。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1:47
更新時間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