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及指明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以下14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肺炎病毒檢測,及繼續賦權註冊醫生於2月6日至2月19日的14日期間內,強制任何按其臨牀判斷懷疑已染疫的人士接受檢測。

2月5日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名單:

A.位於指定區域以外,並新增一宗或以上源頭不明的確診個案,或其污水樣本檢測呈陽性的大廈
新增一宗或以上源頭不明的確診個案

1. 香港新界東涌健東路 1 號映灣園第 3 期悅濤軒第 9 座
2. 香港九龍土瓜灣盛德街 9 號馬頭圍邨玫瑰樓、夜合樓、洋葵樓及水仙樓
3. 香港九龍油尖旺彌敦道 780-782 號麗英大廈
4. 香港西營盤荔安里 11-13 號利安大廈
5. 香港上環皇后大道西 26-28 號

B. 在先前執行限制與檢測宣告的行動中發現確診個案的大廈
1. 香港九龍油尖旺上海街 146-150 號
2. 香港九龍油尖旺廟街 169-171 號
3. 香港九龍油尖旺廟街 200-210 號
4. 香港九龍油尖旺吳松街 5-11 號
5. 香港九龍油尖旺上海街 141-145 號浩如樓
6. 香港九龍油尖旺吳松街 67-77 號金寶大廈
7. 香港九龍油尖旺新填地街 10-14 號新利大廈
8. 香港九龍油尖旺新填地街 61、63 及 65 號/北海街 3A 號榮記大樓
9. 香港九龍油尖旺炮台街 10-18 號德利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