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以及會計界梁繼昌四人在去年已被人大常委會及特區政府「DQ」,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立法會行管會最終決定,向四人就酬金及工作開支事宜提出和解建議。

主席梁君彥話,行管會曾考慮先例的法律意見及成功追回款項的機會,牽涉法律費用及議員的抗辯理由,決定提出和解建議,細節再與議員磋商。他說,今次沿用上屆四名議員(即是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被取消資格的處理方法,以法、理、情去處理,法律意見一模一樣,由於議員有抗辯理由,立法會也有法理依據進行追討,行管會討論後,認為沿用上次的原則處理較為穩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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