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佈國家安全教育課程框架,指學校可以按不同學習階段,透過不同學科教授國家安全的內容。英國《金融時報》早前報道指,有關框架反映中國意圖加強控制年青人的思想;而教協副會長田方澤接受該報訪問時亦表示,國安教育課程框架「極度周密」,又認為政府並不信任學校,破壞師生關係。

教育局對此作出回應,指報道對有關框架有深刻誤解,認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是全球所有國家及地區人民的義務,香港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亦負有保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局方表示,學生有權在一個安全及和平的校園環境中學習,亦有權接受優質教育,成為維護國安及法治、負責任的公民,這是令香港持續繁榮穩定的基石。

局方又指,明白對於許多人來說,「國家安全」是一個相對較新的概念,已根據學校的要求,提供有關學校管理的參考資料,協助學校履行法律的教育職責。局方強調非常關心學生的福祉,因此必須確保各個學校都保持安全及和平有序的學校環境,以便學生有效學習和健康發展。

局方表示,基於促進憲法及基本法教育的現行方法,以及培養學生的民族認同感,建議通過綜合方法實施國安教育。有關的課程框架旨在幫助教師教育中小學生,了解國家安全的各方面,因此指「課程將迫使教師警告6歲的小學生不要被顛覆」等說法是毫無根據的。

局方表明,實施包括國家安全教育在內的國民教育,是全球教育當局的合法職責,各國均有採取不同方式實施國安教育,發展學生的民族身分意識,包括對國家歷史,文化、憲法及地理等的了解,對於因缺乏對有關計畫的理解及尊重,而存在的雙重標準、引述有偏見及毫無根據的評論,深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