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褔利局早前公布,今年6月起有限期放寬在職家庭津貼的工時要求,非單親住戶每月總工時最低下限由現時144小時,減至72小時,為期一年,以紓緩疫情下基層的燃眉之急。立法會褔利事務委員會同意交付財委會審議。

勞褔局局長羅致光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表示,職津辦近一年多已盡量簡化程序,涉及數萬個家庭,估計放寬申請門檻後,申請人數會上升,考慮到涉及公帑,難以做到「先批後審」。局方預計,放寬工時要求後會增加2.4萬個申請,會調配現有處理交通津貼申請的人手,處理職津申請,希望減低或維持現有輪候時間。

有議員希望,當局可再放寬職津申請門檻,讓長者可與兒童一樣有額外津貼,羅致光就表示,職津旨在鼓勵就業及紓緩跨代貧窮問題,因此設有兒童津貼,但綜援是以家庭整體的經濟需要,去計算援助金額,理念上是不同;若將職津性質變成家庭需要,計算所有同住的人,就會變成綜援。

委員會主席、民建聯蔣麗芸表示,要領取職津最起碼「要有工開」,羅致光回應指,若夫婦每周工作時數加起來沒有72小時,他們的收入或僅3,000至4,000元,即使提供職津亦不能滿足基本生活需要,建議有關人士申領綜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