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報道指本港首宗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律政司已決定不設陪審團,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因已進入司法程序。她強調這是國家法律,香港是負責執法的機構。

林鄭月娥強調是依法辦事,如果《港區國安法》無相關條文,政府甚麼行動都不能採取。她指,《港區國安法》是國家法例,由香港執行,在香港的法庭獨立審理,已經顯示是信任一國兩制,包括行政和司法制度。

案件被告為23歲唐英傑,涉去年7月1日駕駛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報道指,律政司長鄭若驊本月初已通知被告的律師團隊,指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6條,以保障陪審團及家人人身安全為由,不設陪審團。唐英傑的律師團隊消息指,正考慮下一步行動,並指司法覆核是唯一可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