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暫停國民領養外國兒童 指涉多宗虐待
02月09日
當局進行的調查,集中在1967年至1998年期間從孟加拉、巴西、哥倫比亞、印尼和斯里蘭卡領養到荷蘭的兒童。
政府內閣大臣德克爾稱,在那些個案中,有人涉嫌用威逼手段或者利用金錢作引誘,令一些母親放棄孩子。調查委員會發現,荷蘭政府官員知道有這些情況存在,但政府許多年來都沒有採取干預行動加以制止,而當局也沒有找到證據證明在這些個案中,有人行賄或受賄。
一名被領養到荷蘭的女子,正嘗試尋找她在印尼的親生父母。她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訪問時稱,歡迎荷蘭政府作出上述決定,指現時的制度鼓勵販賣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