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終審法院裁定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釋案上訴得直。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判詞說明日後人大常委會作出任何法律決定,香港法院都無權裁定是否違憲。

張達明在電台節目表示,今次裁決有一定理由,因為從國安法的字面而言,的確並非完全跟從本港一般刑事案件處理保釋的方法處理。不過,判詞指,國安法亦有條文指要保障被告人權,以及無罪假定原則。他指並非代表以後被告都不能保釋,法庭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有無充分理由被告不會再做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評估是否有重犯風險,再施加保釋條件。

對於報道指,就違反港區國安法首名被告唐英傑的案件,律政司決定不設陪審團,張達明認為律政司因憂慮陪審員的安危而不設陪審團的理據較為脆弱,因港區國安法訂立後,香港已大致回復平靜,看不到陪審員會有安危問題,即使有,似乎亦非來自反政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