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浩鳴指陳同佳未獲發簽證 陸委會:台港政府需談好管轄權等
02月16日
台灣的陸委會今日則表示,關於陳同佳案已一再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台灣早先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協助早日將犯嫌繩之以法,體現司法正義。陸委會又指,案件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必須由台港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到台灣入境投案問題。
管浩鳴表示,陳同佳仍住在由警方保護的安全屋,並指在過去兩年間,一直希望陳同佳能赴台灣自首,為其做過的錯事負責,冀陳和潘兩家人也可慢慢重新開始新生活。他稱,已用盡一切方法希望陳同佳能盡早回台自首,但從未想過台灣不願意給陳同佳簽證。台灣律師已多次向有關「窗口」聯絡,並表示陳同佳願意回台自首投案,但至今仍未有正面回應。他懇請當局能夠盡快處理申請,發出簽證予陳同佳到台灣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