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留意到,有市民對於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在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方面有所關注,並指程式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要求。

私隱公署指,了解到「安心出行」並無位置追蹤功能,亦無收集用戶的全球定位系統(GPS)數據,故「安心出行」並無追蹤用戶行蹤的功能,並指在下載時無須登記任何個人資料便可立即使用,下載時並不涉及收集任何個人資料。

私隱公署又指,出行記錄只存放於用戶的手機,不會備存在任何政府系統內,並不涉及將個人資料轉移政府系統或處所負責人保存,並指出行紀錄在31日後自動刪除。若用戶確診,衞生防護中心經核實後,才會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所賦予的權力,要求確診者上傳有關出行記錄,並提供姓名及聯絡電話,以協助衞生防護中心的個案追蹤工作。 私隱公署認為,「安心出行」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要求。在數據儲存方面,亦採用在國際間使用接觸者追蹤流動應用程式上的「分散」儲存(即只存放於用戶的手機內)的模式,並無任何「中央」資料儲存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