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女途人周二下午於北角等候過馬路時,遭38歲無業漢從後推出馬路,當時沒有車輛駛過,3名女途人受傷,其中1人傷勢嚴重,留院治理。無業漢事後被捕,被控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1項傷人罪,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亦拒絕當值律師協助,以流利英文應訊,表示將會承認所有控罪。控方申請被告毋須答辯獲准,案件押後至3月5日再訊,以待索取2份精神科醫生報告,了解被告是否適合答辯。被告未有申請保釋,期間須還押小欖精神病中心看管。

被告黃俊傑被控在2月16日在北角七姊妹道與健康西街交界非法及惡意傷害黃存新,和襲擊陳昊淋及楊宛茜。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