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港台用人標準 梁振英:我想做兼職點申請
02月21日
報告提及港台曾向一名涉嫌「干犯嚴重刑事罪行」的演員批出第二類服務提供者合約,據了解,該名演員是指因社運遭檢控的王宗堯,他隨後於社交網站上回應,反問:「唔係無罪假定咩,乜咁早就唔係行普通法」,梁振英即指他「對號入座」,又反問他是否「奉旨」出糧。
梁振英又點名批評屬合約制員工、已任職港台十六年的《頭條新聞》節目主持曾志豪,提及他曾在二○一八年一個直播節目期間「爆粗」,質問港台為何可以「當無件事」,沒有施加任何懲罰,又問「這種人是怎樣請回來的」。
維港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