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規則委員會通過對會上行為不檢議員設「禁會期」 02月22日 列印 議事規則委員會通過修例對會議上行為不檢議員增加罰則。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早上舉行閉門會議,主席謝偉俊表示,委員會通過修訂,對會議廳內行為不檢的議員增加罰則。主席謝偉俊會後見記者時表示,修訂內容包括,初犯者會被禁止開會一星期,再犯者就禁止開會兩星期,第三次犯規議員就禁止開會四星期等;大部分議員亦設定金錢上的罰則,或要修例配合。謝偉俊又指,有關修訂的目的是平衡議會有效運作和議員憲制上的代議權。委員會會將建議提交內務委員會周五討論,最快下月24日提交大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