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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張栢芝2018年誕下第3名兒子,其父親身份一直成謎,引起媒體追查。而《壹週刊》涉於2019年透過入境處查冊取得張栢芝幼子的出世紙,並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下,在報道中將出世紙公開,違反《私隱條例》。警方經調查後,票控《壹週刊》總編緝、壹傳媒及出版人一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及票控一名記者「協助及教唆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今於觀塘法院提訊。徐綺薇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12日再訊,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

首3位被告分別為,《壹週刊》主編麥景慶(47歲)、Element 5 digital Ltd 及壹傳媒有限公司,他們分別被票控約於2019年1月28日,分別作為《壹週刊》的編輯、東主及出版人,披露一名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即一份根據《生死登記條例》備存而屬於一名兒童的出生登記紀錄記項的核證副本內所載的個人資料,而該等未經身為資料使用人的生死登記官同意而取至資料使用人,其意圖獲取金錢得益或其他財產得益,不論是為了令你自己或另一人受惠而得益。

餘下一名被告記者鄭靜(40歲),則被控於香港協助及教唆《壹週刊》的編輯、東主及出版人披露一名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而該等未經身為資料使用人的生死登記官同意而取至資料使用人。

法庭記者:劉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