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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統計處今日公布今年1月份的消費物價指數。根據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與一年前同月比較上升1.9%。但剔除政府的紓困措施後,1月份基本消費物價轉為按年下跌0.5%。

政府表示,1月份的升幅主要是由於去年1月份政府代繳公營房屋租金及香港房屋協會豁免乙類屋邨租戶三分之二租金導致比較基數較低。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今年1月份的按年變動率(即基本通脹率)為-0.5%,低於2020年12月份的按年變動率(0.0%),主要是由於外出用膳費用下跌和豬肉價格跌幅擴大所致。

經季節性調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截至今年1月止的3個月的平均每月變動率為0.2%,而截至2020年12月止的3個月的相應變動率則為0.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相應的變動率為0.1%及-0.1%。

在各類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中,價格在今年1月份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為電力、燃氣及水(上升19.1%)、住屋(上升6.1%)、煙酒(上升2.5%)和雜項物品(上升0.8%)。

另一方面,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在今年1月份錄得按年跌幅的類別為交通(下跌3.1%)、衣履(下跌2.6%)、耐用物品(下跌1.8%)、外出用膳(下跌0.8%)、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下跌0.3%)和雜項服務(下跌0.2%)。

截至今年1月止的3個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較一年前同期上升0.4%。

政府發言人表示,1月份基本消費物價轉為按年下跌0.5%,原因是去年農曆新年較早來臨(去年在1月,今年則在2月),令食品價格因比較基數高錄得按年跌幅而造成扭曲。因此,等待2月份的通脹數據,再將兩者合併分析,將能更有效評估基本通脹的情況。另一方面,由於政府去年1月實施的一次性紓困措施導致基數偏低,1月份整體消費物價按年上升1.9%。

展望將來,由於環球和本地經濟活動仍未返回衰退前的水平,外圍和本地價格壓力在短期內應維持輕微。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