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提出修例建議,包括要求區議員宣誓,同時設有正、負面清單,列出多項行為,若有人違反宣誓內容將被取消資格,5年內不得參選。民主黨主席兼南區區議會主席羅健熙認為,清單列出的行為模糊及空泛,演繹的空間大。另外,立法會區議會(一)代表、民建聯議員劉國勳就對今次修例表示歡迎,認為是基本要求,看不到有不合理之處。

羅健熙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今次修例是參政者或有意參政者「頭上懸掛的一把刀」,負面清單中所列出的行為模糊及空泛,例如「作出損害或傾向損害香港整體利益」,演繹的空間大。

他又指,民主派暫未仔細討論會否宣誓,亦難以估計會被取消資格的人數,但指出民主派參選時曾簽署聲明及確認書,既然選民投票給區議員,希望他們在議會為市民做事,因此除非政府取消他們的資格,否則都會盡可能繼續堅持。

而劉國勳就在同一節目表示歡迎今次修例,認為區議員作為公職人員,應有一個形式進行宣誓,修例建議亦屬基本要求,看不到有不合理之處。對於修例中建議,由律政司司長就違誓行為提出起訴,劉國勳認為,當局可在修例通過後設立委員會,讓市民發現有人作出違誓行為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