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vious Next
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10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檢測。

今日有九個指明地方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包括華貴邨華賢樓、深水埗福華街 570-572 號及兼善里 16-18 號、筲箕灣愛賢街 8 號東旭苑東曉閣、黃大仙竹園(南)邨華園樓、觀塘馬蹄徑 3 號麗裕大廈(大廈地下舖位及 1 樓除外)、堅尼地城爹核士街 11 號浚峯、元朗八鄉蓮花地 11A 號、油尖旺彌敦道 315 號、沙田田心街 22 號雲疊花園第 2 座。

另外,由於油尖旺梳士巴利道18號Victoria Dockside K11 Musea 1樓113A號舖名潮食館短時間內出現多宗確診個案,曾身處該工作地點的有關人士亦應進行強制檢測

任何在2月11日至2月24日期間曾身處所列指明大廈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2月2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月22日至2月24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任何在2月18日至2月24日期間曾身處所列指明工作地點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2月26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已在2月24日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