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國會周四通過《新聞媒介及數碼平台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成為全世界第一個要求科技企業為刊登新聞內容付費給傳媒機構的國家。目前已有多國準備跟進,要讓Google和Facebook等科技企業為轉發至平台上的新聞內容付費,法案同時亦規定雙方要是談判失敗,政府將介入仲裁。

這項新案受世界各地注目,被視為新聞媒體挾帶國家力量,強勢地與科企談判的重要法律。該法律的通過,將讓 Google、Facebook 必須向在地新聞界支付內容費用,並且在使用這些內容時,必須提供連結讓讀者可以連回媒體自己的頁面。

財長佛萊登柏格表示法案有助確保新媒體為內容付出合理報酬,支持傳媒行業發展,亦對Google和Facebook近日與個別傳媒達成商業協議表示高興,當局會在法案實施後一年內再進行檢視。

Facebook早前因應法案,一度禁止澳洲媒體和用戶分享及閱覽新聞連結,之後與澳洲政府達成協議撤回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