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正宇指分期發消費劵望帶動持續消費 設電子平台登記
02月25日
許正宇說,市民去年申請1萬元現金時已填寫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徵求市民同意推行類似計劃時重用資料,因此去年成功登記和獲發款項的申請人,如經電子登記申請可毋須重新填寫個人資料,只需提供收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資料及填寫個人資料聲明,盡可能將程序和時間成本減省。
許正宇被問到會否擔心推出時變成連鎖超市的100元現金券,令大財團得益,許正宇希望市民可有更大靈活使用消費券。
他說,當局正與多個支付營運商商討電子消費券安排,普及與方便程度是其中一個考慮,物色到合適的支付營辦商後會推出時間表。他指會研究怎樣讓市民可以在特定時間內向本地商戶使用。而具體最終有多少間或由哪些營辦商合作,仍需要商討。
對於街市或小店可能沒有電子支付平台收款,許正宇指,政府之前已有計劃鼓勵街市﹑商販使用電子支付平台,有關工作已不斷陸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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