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開會,會上通過支持修改《議事規則》和《內務守則》議案,有關議案稍後再在立法會審議及表決。

有關《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修訂,建議以暫停職務及扣薪去處罰行為極不檢點的議員,並縮短議員在會議上的發言時限。

會上,新民黨葉劉淑儀表示支持修訂《議事規則》,指立法會秩序每況愈下,過往動輒出現擲物、衝主席台等事件,議員辯論亦十分冗長,未能把握有限的立法時間。經民聯梁美芬不同意外界將修訂形容為「加辣」,她認為只是「改良家規」,將處罰制度分級,在驅逐議員離場及報警中間增加落墨點。

然而,亦有部分議員認為修訂的個別條文太嚴苛,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認為,不應該將議員在各項議案的發言時間都劃一縮短。他舉例說,彈劾特首及修改《基本法》等議案都有重大意義,若果限制議員只能發言5分鐘將會是太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