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繳付款項增42% 多涉「賠錢離職」
02月27日
罰款罰金增近五倍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顯示,二○二○∕二一年度「法院裁定的罰款及法定罰金」大幅增加,由原來預算的五億五千萬元,增至三十二億五千萬元,增幅近四點九倍,主要是證監會所收罰款較預期多,據知這項收入亦包括各項《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如「限聚令」及「口罩令」等罰款。而政府在交通違例定額罰款收入亦增加,由原來預算的六億八千萬元增至九億元,增幅逾三成二,是過去五個年度最大增幅。
另外,二○二○∕二一年度「公務員繳付款項」的修訂預算為八百三十一萬,收入增加二百四十六萬元,較原來預算的五百八十五萬元增加逾百分之四十二。有關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由於公務員在辭職時以「繳付薪金代替遵守訂明的通知期規定而支付的數額」較預期為多,即公務員辭職時「賠錢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