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不認同累進制差餉等同資產增值稅
02月27日
對於《預算案》提出考慮引入累進差餉制度,陳茂波早上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本港的差餉制度長時間無作檢討,現時值得探討是否按負擔能力,如向越貴的物業徵收越高的差餉比率。至於累進制差餉設多少層、稅率如何等,在現階段是言之尚早。
陳茂波指出,推出措施要考慮當局的行政成本、市場接受程度等,而他相信累進差餉不會對租務市場有大影響,也不認同累進制差餉等於資產增值稅的說法,因資產增值稅是就物業售出與買入的差價徵稅,累進差餉是有關持續擁有資產的稅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