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刑責年齡底線降至12周歲 網絡招聘信息不得含歧視內容
02月28日
教育部制定頒布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將從明日起實施,新規明確禁止了七類不當教育行為,劃定教師行為紅線。為防止將體罰和變相體罰作為教育懲戒實施,規則明確禁止實施的不當教育行為,如以擊打、刺紮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超過正常限度的罰站、反復抄寫,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也對缺席審判程式作出細化。經最高檢核準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疑犯在境外的可適用缺席審判。
另外,《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要求網絡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歧視性內容;新修訂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也賦予企業更大的「取名」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