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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55人參與去年7月中「35+初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今年初被捕,其中47人包括初選發起人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在囚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昨日被落案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終在下午4時許重新開庭,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申請各被告毋須答辯獲准。徐子見律師代表交代徐今日留醫,未能到庭應訊,其法律代表已索取詳盡指示代為申請保釋。控方申請押後3日再將徐提堂,期間還押警方看管。

司法機構改善了直播影像及收音,分為3鏡頭呈現總裁判官、被告席及律師席,訊號大為改善。

各被告暫時無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5月31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代表黃碧雲的夏博義資深大律師認為押後時間太長,若控方未準備好,就不應提出起訴。加上眾被告許多不曾監禁,有些已年紀不輕,過長的押後時間加上要被告還押,是不合理和過於嚴厲,要求押後一個月。

代表梁國雄的潘熙資深大律師則指出,梁早在1月6日被捕,他原本4月才須再到警署報到,如今控方提早起訴,卻又要時間調查及要被告先還押3個月,是不合理及濫用訴訟程序,並指梁今日已準備好答辯。

代表鍾錦麟的大律師馬維騉同樣反對楊美琪押後申請,認為眾被告1月6日被捕前警方應已細心調查,被捕獲國安處擔保,期間調查暢通無阻,故反對控方長時間押後案件,希望法庭處理被告保釋申請時需以有利被告角度考慮。其餘多位辯方代表附和馬維騉陳詞,並指部份被告為區議員,有公職在身,自行代表的大律師劉偉聰則指每日均有案件在身,長期羈押會有所影響,希望法庭考慮。代表何啟明的辯方代表認為押後過長時間會造成不公平,故反對申請。

代表譚文豪、郭家麒、楊岳橋及李予信的梁家傑大律師亦反對押後3個月的申請,並批評律政司利用終審法院就國安法保釋的判詞扣押被告,同一時間又「告咗先」,是不公義的做法。他又稱「228必定記在史冊」,因為這是香港的公平選舉制度江河日下的第一步。

楊美琪回應辯方質疑指,警方暫時有超過400項數碼材料需要檢驗作數據分析,當中包括電腦、硬碟、手提電話及SIM卡等,需作紀錄和分析。楊續指另涉及大量財務資料調查,指有大筆金錢曾存進不同帳戶,有必要詳盡分析,以考慮增加其他潛在控罪。楊亦指期間需索取證人供詞包括選舉事務處人員、記招的傳媒錄像片段,認為押後3個月完全合理,並回應蘇官查問指現已檢驗當中約130項材料,惟有待分析及相互參照,難言3個月後便能將聆推進至下一階段。

另外,控方再度引用終審法院的判詞,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反對各被告擔保外出。

楊美琪指出,各被告面對非常嚴重的控罪,他們有全面及周詳的計劃,以達成這項陰謀。雖然最後因疫情而未有實現,但各人承諾及繼續進行計劃,故他們重犯風險高;而眾人一旦重犯,其後果是不可逆轉及不可修補的。控方又指,各被告很可能面對長期監禁,故他們的潛逃風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