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政制方案料本月內敲定
03月02日
范太提出的政制方案,主要圍繞兩方面,第一,是選舉委員會組成,包括取消百多席由區議員互選的選委會席位,改由港區全國政協出任當選委員;以及全國工商聯、青聯、婦聯等組織的港區代表亦可選出代表參與選委會。究竟將來新增加的全國工商聯、青聯、婦聯等港區代表,會佔選委會多少席位,范太沒有明言,但此一改動,明顯就是強化選委會中愛國愛港的力量。
有資深建制派人士指出,根據《基本法》九十七條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根據此一條文,區議會應該是「非政權性」組織,不應在屬於「政權性組織」的選委會中佔據近一成的席位。因此,今次取消區議員在選委會中的席位,既合乎《基本法》的決定,亦可避免區議會過度政治化。
至於范太提出的第二方面的改變,則涉及立法會組成。范太提出地方直選選區數目由現時五個,拆細至最少十個,並且採用雙議席單票制。根據此一提議,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有可能由現在的三十五個減少至二十個或以上,而採用雙議席單票制,相關議席會大致由泛民與建制瓜分;並且會對大黨較為有利,日後,再難有候選人取得三、五萬選票就奪得一個席位。至於直選議席減少的席位哪里去呢?范太另一建議,是重設選舉委員會議席,由選委會選出若干立法會席位。
回歸後首屆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就只有二十席,而選委會議席有十席,另有三十席功能組別議席。在范太的方案中,若減少的地區直選議席改為選委會議席,即回到首屆立法會的組成。范太還提出,選委會另一職能,是由若干委員提名立法會候選人,確保立法會候選人是「愛國者」。
究竟上述建議將有多少會落實,相信中央仍會聽取意見。據悉,今次政制改革立法將會分「三步走」,第一步,由即將舉行的全國人大會議通過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完善選舉方案;第二步,全國人大會議結束後,人大常委會將於在本月內召開會議,通過具體選舉方案;第三步,由特區立法會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及《立法會條例》,落實人大常委會決定。今年的立法會選舉原訂在九月舉行,而新政制方案中立法會候選人須獲得選委提名,換言之,選委會選舉更要比立法會選舉還早舉行,因此,整個立法程序必須快速進行,或須在四、五月間完成。
杜良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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