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作供】涉醉駕後喺醫院大吵大鬧 楊明被穿上約束衣拒抽血做酒測 03月02日 列印 楊明下午在女友莊思明(右)、代表律師清洪(左)陪同下步出法院。 楊明與女友莊思明。 楊明今晨到東區裁判法院出庭應訊。 楊明去年8月初於山頂馬己仙峽道涉酒後駕駛失事,有指當時滿身酒氣的他決絕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 今晨兩名證人被傳召上庭作供,楊明被指在醫院大吵大鬧,結果被穿上約束衣。 Previous Next 楊明(原名林明樂)去年8月於山頂馬己仙峽道涉酒後駕駛,事後被控「沒有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不小心駕駛」及「車輛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共3項罪名。至今晨,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楊明只承認兩項控罪,分別是「不小心駕駛」及「車輛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但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化驗。席間,兩名證人被傳召上庭作供,分別是兩名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