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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原名林明樂)今晨再就去年8月涉酒駕案上庭。早上9時許,楊明在經理人及莊思明陪同到法院,楊明一臉疲態,明顯緊張。
代表律師清洪以沒證據證明楊明當時精神狀態為由,向法官申請案件押後至3月24日再審。於短短約10分鐘審理程序,楊明全程未發言,仍難掩緊張情緒。他於大約15分鐘後偕女友莊思明離開法院時只留步拍照,對記者提問是否對官司感疲累與困擾並沒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