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完善選舉制度刻不容緩 林鄭:立法會和選委會選舉時間或對調
03月11日
林鄭月娥在專訪中表示,選委會除了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和投票選出行政長官的原有功能之外,日後還會透過自己選舉產生一定數目的立法會議員,以及要負責提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因此選委會選舉要先舉行。
林鄭月娥在訪問中,未有正面回應會否競逐連任,被問下屆特首要具備的條件,她重提港澳辦前主任王光亞4年前提出,特首要愛國愛港、有管治能力、獲中央信任和得到港人擁護。她認為,除此之外,特首還要做好一國兩制捍衛者,維護憲法和基本法。她認為,香港未來需要一位很堅定的行政長官,要堅守原則,不可太受外面聲音或不同意見影響。
林鄭月娥接受鳳凰衛視專訪中指,近年立法會亂局持續,情況惡化到令人難以接受,中央提出以「決定+修法」的方式,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合情、合法、合理和刻不容緩。她批評部分議員,利用立法會的重要憲制平台,反對中央、製造兩地矛盾、違反「一國」,甚至勾結外國勢力制裁香港,斥這些行為完全不能接受,必須要從完善選舉制度來入手。
林鄭月娥又指,香港回歸近24年,形容近年一國兩制的實踐似乎越走越歪,《香港國安法》的出台令社會逐步穩定,她說,希望完善選舉制度能為香港政治發展,進一步提供安全穩妥的基礎。
林鄭月娥說,去年6月推出《香港國安法》後,整體社會表面上恢復穩定,未見有很多黑暴或者破壞行為,但不等於完全安全,認為一定要從政治體制保證香港安全,期望完善選舉制度後,可更加聚焦經濟、民生、社會等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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