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午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她和特區政府管治團隊對《決定》表示堅定支持和由衷感謝。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完全認同《決定》提出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她和政府將全面配合有關修訂工作,並依照經修改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全力推動修改本地相關選舉法律的工作,及有效地依法組織和規管相關的選舉活動,落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新選舉制度。政府會就選舉委員會五個界別的組成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供意見,確保選舉委員會符合廣泛代表性和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要求。

她會帶領管治團隊履職盡責,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依法治港,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區憲制秩序,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確保香港大局穩定。我深信在完善選舉制度以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堵塞現時制度上的漏洞後,可有效解決近年立法會泛政治化和香港社會內耗不斷的困局,從而用好香港的獨特優勢,並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拓展經濟,改善民生。

政府會繼續竭力向社會解釋完善選舉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以及《決定》的堅實憲法基礎。待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附件一和附件二後,特區政府會盡快完成修訂本地法律的工作,並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包括疫情發展,有效安排相關的選舉。